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琼脂(琼胶) GB 1975—2010是目前实施关于食品添加剂 琼脂(琼胶)最新标准,2010年12月21日发布,2011年2月21日正式实施,该标准主要规定琼脂(琼胶)的范围、规范性引用文件、结构式技术要求(感官要求、理化指标、产品规格)、检验方法等。
目前正在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?琼脂(琼胶) GB 1975—201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于2010年12月21日,2011年2月21日开始实施,也是现阶段关于可得然胶最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琼脂(琼胶) GB 1975—201内容主要包括:规定琼脂(琼胶)的范围、规范性引用文件、结构式技术要求(感官要求、理化指标、产品规格)、检验方法等。
1 范围
本标准适用于以石花菜(Gelidum amausii L.)、紫菜(Porphyra)、江蓠(Gracilaria Grev) 及其他红藻类为原料,经浸出、脱水干燥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食品添加剂琼脂(琼胶)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标准。
3 技术要求
3.1 感官要求:应符合表 1 的规定。
表 1 感官要求
项 目 |
要 求 |
检验方法 |
色泽 |
类白色或淡黄色 |
在光线充足、无异味的环境中,将试样平摊于白瓷盘内,观 察试样的形态、色泽。嗅其气味。当怀疑试样有异味时,可 取少量试样置于密闭的杯中,用?60℃~70℃温水浸泡?3min~ 5min?后,揭开盖,揭开盖的同时立刻嗅闻杯口处上方区域。 |
气味 |
无异味 |
|
形态 |
均匀条状或粉状 |
3.2 理化指标:应符合表 2 的规定。
表 2 理化指标
项 目 |
指 标 |
检验方法 |
|
水分,w/% |
≤ |
22 |
GB 5009.3a |
灰分,w /% |
≤ |
5 |
GB 5009.4b |
淀粉试验 |
通过试验 |
附录 A 中 A.3 |
|
水不溶物,w /% |
≤ |
1 |
附录 A 中 A.4 |
重金属(以 Pb 计)/(mg/kg) |
≤ |
20 |
GB/T 5009.74 |
铅(Pb)/(mg/kg) |
≤ |
5 |
GB/T 5009.75 |
砷(As)/(mg/kg) |
≤ |
3 |
GB/T 5009.76 |
a 试样量为 1g~2g。 b 试样量为 1g。 |
3.3 产品规格
产品规格按凝胶强度不同划分,分为低强度、中强度、高强度、超高强度,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规 格 |
凝胶强度(1.5%溶液,20℃) |
检验方法 |
低强度 |
150~400 |
? ? 附录A中A.5 |
中强度 |
401~800 |
|
高强度 |
801~1200 |
|
超高强度 |
>1200 |
附 录 A
(规范性附录) 检验方法
A.1 一般规定
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。
A.2 鉴别试验
A.2.1 试剂和材料
A.2.1.1 水:符合GB/T 6682-2008中二级水的规定。
A.2.1.2 碘溶液:0.01mol/L,0.05mol/L。
A.2.2 分析步骤
A.2.2.1 取试样1g,加水65mL,煮沸10min,不断搅拌,用热水补足水分,放冷至32℃~39℃即凝结 成半透明有弹性的凝胶状物,再加热至85℃开始熔化。
A.2.2.2 取适量条状试样的碎片,浸入0.01mol/L碘溶液中数分钟,染成棕黑色,取出后加水浸泡 后渐变紫色。
A.3 淀粉试验
取0.5g试样,加水100mL,煮沸溶解后放冷,加2滴0.05mol/L碘溶液,不得显蓝色。
A.4 水不溶物的测定
A.4.1 原理
琼脂水溶液通过砂芯坩埚减压抽滤,将残留物洗净后干燥至恒重,以质量分数表示。
A.4.2 仪器和设备
A.4.2.1 真空泵。
A.4.2.2 砂芯坩埚:滤板孔径30μm~50μm。
A.4.2.3 电热干燥箱:105℃±2℃。
A.4.3 分析步骤
称取试样约 1.5g(称准至 0.001g)于 500mL 烧杯中,加水至 200mL,盖上表面皿,加热煮沸溶 解(加热时注意搅动)。趁热用已干燥恒重(前后两次质量之差不大于 0.001g 为恒重,冷却操作时 需严格保持冷却时间的统一)的砂芯坩埚减压过滤,并用热水充分洗涤烧杯和砂芯坩埚,然后将砂 芯坩埚于 105℃±2℃电热干燥箱内烘至恒重(前后两次质量之差不大于 0.001g 为恒重)。
A.4.4 结果计算
水不溶物含量 X1 数值以%表示,按公式(A.1)计算:
X = (m2 - m0 )/m1*100%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A.1)
式中: X1——试样中水不溶物含量,单位为百分比(%); m1——试样质量,单位为克(g);
m2——砂芯坩埚与水不溶物烘至恒重的质量,单位为克(g); m0——砂芯坩埚质量,单位为克(g)。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,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的绝对值不大于 0.10。
A.5 凝胶强度的测定
A.5.1 原理
将试样制成一定浓度和体积的凝胶,用凝胶强度仪测定凝胶在15s~20s内的抗破砝码质量,根 据温度换算系数,计算样品凝胶强度。
A.5.2 仪器和设备
凝胶强度测定仪:测量范围100g/cm2~2000g/cm2。
A.5.3 1.5 琼脂(干基计)凝胶试样制备
根据样品的水分,按公式(A.2)计算称取试样量X,单位为克(g):
X=1.5/1-D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A.2)
式中:
X —— 称取试样质量,单位为克(g);
D —— 试样水分的质量分数,单位为百分比(%)。 称取式(A.2)计算所得的试样量,精确至0.001g,置于500mL锥形瓶中,加入100mL水,浸泡1h
后,连接回流装置,加热,使溶液保持微沸状态,直到样品完全溶解,取下锥形瓶,将溶液均分倒 入2只100mL烧杯中,冷却,待凝胶形成后,盖上表面皿,在室温下放置15h后,待测。
A.5.4 分析步骤
将按A.5.3制备好的试样放在凝胶强度测定仪的试样座中心位置上,按凝胶强度测定仪说明书进 行操作,移动手柄使砝码添加装置杆下端与凝胶表面接触,加大力度使凝胶的表面发生破裂(端点 进入凝胶约4mm以上),记录此时凝胶强度值,同时,测量凝胶的温度。
A.5.5 结果计算
试样的凝胶强度(P),单位为克每平方厘米(g/cm2),按公式(A.3)计算:
P = G * f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A.3)
式中: P——试样的凝胶强度(1.5%溶液,20℃),单位为克每平方厘米(g/cm2); G——测定的凝胶强度值,单位为克每平方厘米(g/cm2); f——从表B.1查得的温度校正系数。
附 录 B
(规范性附录) 凝胶强度与温度校正关系
温度(℃) | 校正系数 | 温度(℃) | 校正系数 |
10 | 0.74 | 21 | 1.03 |
11 | 0.76 | 22 | 1.06 |
12 | 0.79 | 23 | 1.09 |
13 | 0.81 | 24 | 1.13 |
14 | 0.84 | 25 | 1.16 |
15 | 0.86 | 26 | 1.2 |
16 | 0.89 | 27 | 1.23 |
17 | 0.91 | 28 | 1.27 |
18 | 0.94 | 29 | 1.31 |
19 | 0.97 | 30 | 1.35 |
20 | 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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